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一方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一、一方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综上,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隐瞒病情结婚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的;(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二、配偶有精神病怎么离婚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当双方无法达到合意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进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院判决的形式进行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而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要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换上了精神病,但是在婚后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那这个时候就不能再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主张婚姻关系无效。若此时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只能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宁夏吴忠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宁夏吴忠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现在全国各地都在进行拆迁,拆迁已经成为很常见的现象。这是因为国家的快速发展没有足够的商业用地来支撑,所以进行征......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一、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严重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


·我国的噪音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噪音标准是什么样的我国的噪音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室内标准室内噪声标准可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住宅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生活安静的要......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是怎样的??一、金融凭证诈骗罪行为对象是指哪些金融凭证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否有效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否有效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满足遗嘱的实质要件......


·如何才算法律上的分居
      有些夫妻在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时就会分居,以此来缓冲一下紧张的夫妻关系。夫妻分居一般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双方重归于好,而是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


·尚未办理房产证能转让房子吗?
      尚未办理房产证能转让房子吗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


·离婚那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那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


·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是怎样的
      21世纪,信用卡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人们消费时携带大量现金造成的安全隐患,还可以让那些暂时处于资金紧张的公民不用办理借贷手续就可以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