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未遂跟犯罪中止的区别包括什么

犯罪未遂跟犯罪中止的区别包括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二、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生 。关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还想继续实施犯罪。而成立犯罪中止只是以没有出现既遂结果为标准,并不要求没有造成任何犯罪结果。而按照《刑法》第24条的规定,成立犯罪中止,若是造成了损害则应当减轻处罚。而要是没有造成损害的话,则应当免除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其实这种情况,报警的作用不是很大。可以是可以,但是一般公安是会不管的,反而会善意地提醒你:这不归咱们管,只是一个甚为普......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一、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


·农村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有哪些风险
      对于一些刚刚工作的娘情人来说,他们的工资平不多,很难担负大额的房费,所以对于一些人来说会选择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由于房价便宜很受欢迎,那么农......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手续?如果你要买的是新建商品房,需要查看项目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中断么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中断么?部分履行是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部分履行约定后,案件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


·合伙企业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一、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


·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什么
      现在的意外无时无刻都存在,比如哪天走在大街上就有可能被从天而降的物品砸到从而发生意外,但是发生这种意外查出来是有赔偿的,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