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
  
  一、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1、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合法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的建筑物应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并可办理抵押登记;
  
  (2)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3)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
  
  (4)具备入市条件的,应具备所有权主体履行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
  
  (2)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
  
  (3)被依法纳入拆迁征地范围的;
  
  (4)擅自改变用途的;
  
  (5)其他不得办理抵押的情形。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会核实哪些内容?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合法的还款来源;
  
  (3)抵押财产是否真实有效、产权清晰并取得合法权证,相应手续是否合法齐备,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4)抵押财产价值评估是否合理;
  
  (5)抵押财产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用途管制;
  
  (6)抵押财产是否符合当地流转交易政策规定,是否容易处置变现,是否存在影响抵押财产处置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农村的土地也不全部都是用来修房和发展农业的,某些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乡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之下也逐步改善了农村村民的发展水平。也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抵押贷款的要求和城镇国有土地都大同小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公打老婆流产判几年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期三年,家暴属于重大过错,离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是什么?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水电周转金
      水电周转金业主同意的,可以缴交,但应逐月扣减,否则不得收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管理企业......


·能怎么判定闯红灯
      只要路口电子眼拍摄到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的照片,车辆越过停止线,彻底驶进对面路口的照片,就可以判定车辆闯红......


·普通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生活中,我民事纠纷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这种纠纷不分大小,又是在我们生活中时时刻刻会发生的,所以我们也会经常见到,有的人在发生纠纷之后会选择......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失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


·深圳市股权转让协议书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深圳市股权转让协议书要包含什么内容?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鉴于条......


·遗赠扶养协议不公证合法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公证合法吗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


·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
      我们国家中的大多数人都要为了让生活而劳动,因此我们国家最主要的关系之一便是雇佣关系,也就牵扯到了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问题。我想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