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予提请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提请逮捕的情形有哪些?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如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应负刑事责任;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上述四种情形,均属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二、不批捕逮捕的审理程序不批准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出现上述相关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不予提请逮捕,其认定的依据是根据诉讼案件的相关犯罪事实来确定的,如果犯罪事实中涉及主观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批捕,但如果存在必须批捕的条件,则可以依法由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并审查起诉和司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


·隐瞒境外存款罪怎么判?
      一旦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要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同时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很多地方都不能想普通公民一样自由。比如说,境外存款这方面就要如实......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


·民事法院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
      民事法院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一、民事法院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法院立案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会如期出现在法庭上面的,但由于另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因此也就会出现不应诉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起诉......


·生产假药罪轻能取保吗
      看情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


·好久能对商标提无效宣告
      好久能对商标提无效宣告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二、注册商标宣......


·前罪未判又犯新罪该如何处罚?
      前罪未判又犯新罪该如何处罚?前罪未判又犯新罪可以由检察机关提出来延期审理,对新的罪行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新旧案一起起诉,或者是检察机关没有......


·请求权和抗辩权关系是对立的吗?
      请求权和抗辩权关系是对立的吗?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实现权利就要使用请求权,是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而抗辩权是先要有权利人的请求才可以行使抗辩权。......


·宴请饮酒后能不能认定工伤?
      饮酒与工作内容之间并不存在争议或冲突,应肯定的是饮酒可以系正常宴请的组成,此间的审查重点应系整项宴请是否为单位利益的工作内容。饮酒在其中,更......


·订立口头遗嘱时要求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口头遗嘱时要求满足什么条件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