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通常员工想要离职的话,都是需要事先通知单位的,而要是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就擅自离职的话,就有可能给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失。那单位在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主要情形有,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利用掌握了生产资料的剩余分配权,利用职权强迫劳动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扣除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法作为保护劳动者弱势地位的保护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是其必然使命。地方劳动法规中赋予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中规定的事由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被迫辞职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事由范围不一致。所以出现某些情况下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擅自离职的情况下,很有可能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此时劳动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建议采取这样的方式离职。有什么其实都是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了,即使是想要离职,最好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单位在遇到员工擅自离职时该如何处理,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


·2023年章丘征地补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2023年章丘征地补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一、章丘征地补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安置方(丙方):见......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拉下线什么罪?
      在现代这个社会,合法集资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可以看到的,因为毕竟在商业活动的时候需要大笔的资金,但是有的企业确实非法集资,这种行为是不对......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2023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


·在我国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
      一、在我国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首先,写一个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第二,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诉讼......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具体行为有哪些?公安人员应该秉公办案,严格执法,要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但是,日常生活中一些公安人员或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秘......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与可撤销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婚姻的效力不同,前者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效力,但是后......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判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


·企业债务重组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果债务人的负债规模大,并且涉及到的债权人数量多且关系复杂时,需要收购方有足够的资金和影响力,仅凭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很难达成一致......


·继承权适用诉讼时效有多长(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
      继承权适用诉讼时效有多长(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