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撞伤首先需要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1.《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若是驾驶员由于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了他人受伤,此时首先要拨打急救电话,以确保受伤者可以得到及时的医治。对于有人伤但是交通肇事者逃跑了的情形,此时若是受害者由于没有及时医治而死亡,交通肇事的处罚无疑会加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开滴滴车醉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开滴滴车醉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


·一、一般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一般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


·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有争吵可能会借着与对方的特殊关系就直接转变为打架,如果是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外人来说可能就会觉得他们的打架行为已经属于家暴了,但实际......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程序是怎样的?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紧接着就要等待工作人员来进行审核,审核完毕......


·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除了我国上海以外,重庆现在已经成为我国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文化交流中心。通过我们对重庆的这一介绍,您就能够......


·拘役情节较轻可以申请缓刑吗?
      拘役情节较轻可以申请缓刑吗?一、拘役情节较轻可以申请缓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符合缓刑适用标准的,可以申请缓刑,具体适用条件规定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1、专人负责就是入职有专人负责,而转正是将员工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哪怕到了五六十......


·因要货款伤人要判多少年
      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一、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
      一、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不能更换的情况是: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次犯罪的原担保人不得再为其进行担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