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并未对强制清算程序作出细化的规定。《清算纪要》第7条,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有关证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股权的有关证据;拖延清算或存在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证据。对法院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总结起来,股东在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股东身份的证明 根据《清算纪要》第13条,股东作为申请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因此,法院在审查申请材料的时候,首先需确认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是否适格,即申请人的公司股东身份。一般情况下,股东身份可以通过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公司工商档案中的股东个人信息、股东出资信息予以证明。在强制清算申请程序中,股东应当提交上述关于其股东身份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对股东强制清算的申请权并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即小股东或者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也可提起强制清算申请。尤其是在大股东或者公司董事不履行清算义务、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情形出现时,《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赋予了其他小股东或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权利。二、填写股东清算申请书时被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1、被申请人为公司 根据《清算纪要》第7条,“…….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由此可知,强制清算申请中的被申请人应为公司。2、公司解散事由出现的证明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明确公司的解散事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3、因此,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申请书中,应当说明被申请人的解散事由,并提供解散事由已经发生的证据。4、不能自行清算的事由 公司即使出现了解散事由,也并不必然导致公权力的介入,还必须满足《公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如下事由: a.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因此,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公司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笔者认为,在提供的证据中,应当主要体现出申请人作为股东在组织自行清算过程中作出过合理努力,例如已经根据公司章程履行了召集、通知程序,但是公司其他股东仍然怠于配合成立清算组,或者虽然成立了清算组,其他股东故意拖延清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股东在申请强制清算的时候要明确的写出公司的解散的理由是什么。而公司解散包括营业期满或者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和制度合理的解散。如果是因为被吊销执照或者是被关闭的也要写出来,这关系到能否顺利清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多久出结果
      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多久出结果一、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多久出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一、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没有书面化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双方口头有协议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一、间歇性神经病订立遗嘱是否有效?
      一、间歇性神经病订立遗嘱是否有效?间歇性神经病订立遗嘱如果是在有行为能力的时候定义的那么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离婚被告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收费是怎样的
      离婚被告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收费是怎样的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


·委托代办工伤认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委托代办工伤认定协议书是怎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职工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____发生事故,现委托(身份证号码:__......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一、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


·刑法中关于股票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股票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股票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回避行政范围的人物有哪些?
      回避行政范围的人物有哪些?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规定“为当事人之直系血亲......


·民事诉讼法中标的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标的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1、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标的额上是有要求的,新《民诉法》规定标的额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