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1、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保留划拨。
  
  2、照现行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一并收回地上建筑物,但应给予原所有权人适当补偿。
  
  3、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很明确的,总结一下为:
  
  (一)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
  
  (三)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四)行政复议解决。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土地确权行为,即属于政府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五)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有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于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当事人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
  
  1、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
  
  2、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3、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只有国家才有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人有合法转让的权利。在处置土地使用权时一定不要逾越法律的底线,因为违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是很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同的处置方式有不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土地使用权人自己要留意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效力优先的结论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诉讼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司法鉴定效力优先程度是不同的,有些情况需要优先,这是为了保证法律执行的公正和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有可能会因为债务债权或者货物的质量等各种原因跟其他机构产生民事纠纷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属于公司的......


·犯罪既遂的主要种类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主要种类包括什么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


·一、遗嘱公证需要见证人吗?
      一、遗嘱公证需要见证人吗?公证遗嘱是不需要带见证人的,公证处的公证员本身就是见证人。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具备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现在离婚是比较简单的,虽然说离婚的手续比较简单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需要考虑许多问题,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的事项,因此很多人都想......


·合同效力待定能否作为违约抗辩理由吗?
      合同效力待定能否作为违约抗辩理由吗?合同效力待定能否作为违约抗辩理由吗?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的理由。履行抗辩权的违约方式包括不履行......


·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
      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一、开发商有什么欺诈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一、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定义不同、处罚不一样。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是两个比较相近的名词,我国的法律对于犯罪中止与犯......


·新的民法总则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的民法总则关于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新颁布的《民法典》是在民法总则的基......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