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相信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过,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您都知道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吗?这个双倍工资又该如何来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情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情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工资。
   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4、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5、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包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绵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一、概念释义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检察院调查取证出示的文件有哪些
      检察院调查取证出示的文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员调查取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


·注册资本100万所有者权益有哪些?
      注册资本100万所有者权益有哪些?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


·淘宝外观专利侵权能起诉吗
      可以。淘宝外观专利侵权可以起诉到法院,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向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投诉相......


·经核算后重新签订借条是否有效?
      经核算后重新签订借条是否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核算重新签订借条是有效的,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重新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


·高空坠物砸坏别人的车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坏别人的车怎么赔偿?一、高空坠物砸坏别人的车怎么赔偿?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各个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展开了征地的活动来满足城市建设。我们知道,征地补偿不......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临时工辞职的规定是临时工如果对工作不满意,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要通知用人单位,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


·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司法实践中在分割财产时,法官可以照顾无过错方,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与损害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