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2、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1、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 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5)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6) 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3)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公司企业在注册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认定的情况进行处理相关事项,如果涉及到需要更改股东等情况的,一般是可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但还涉及到公司章程的修改等情况,肯定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是人们都会经历的人生过程,对于婚姻,有些人可能会有不顺利的遭遇。而《民法典》......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
      醉驾在我国已经可以算入刑事案件的范围,因为醉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醉驾在我国是严令禁止的,交通部门查醉驾也......


·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划线价价格欺诈的处罚是什么?
      划线价价格欺诈的处罚是什么?涉嫌划线价价格欺诈,可以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信用卡算夫妻共有债务吗?
      信用卡算夫妻共有债务吗?一、信用卡算夫妻共有债务吗?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1......


·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


·刑事案能办监外执行吗?
      刑事案能办监外执行吗?一、刑事案能办监外执行吗?刑事案件中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这三类人群;以......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工资是由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一定数目的薪资,是每位职工生活的需求以及物质生活的保障。工薪待遇是每个上班族社会人士所......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吗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吗?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1、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2、保释的法律术语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