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时怀孕的妇女辩护词可以有吗
一、审判时怀孕的妇女辩护词可以有吗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停止死刑执行。
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四、可以监外执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五、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六、应当宣告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孕妇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但并不代表怀孕就能免除刑事处罚,如果孕妇犯罪的那么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依然会结合犯罪情况来追究孕妇的法律责任,从而进行一定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一、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财产侵权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并且停止财产侵权行......
·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
?
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一、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
·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
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一、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会按等级来进行赔偿吗?赔偿标准就是按等级来进行计算的;(一)、一级伤残......
·关于酒依赖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酒依赖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盗窃行为,如扒窃、入室盗窃等,则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犯罪。而在依法追究盗窃......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
如何理解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
·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一、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
·工伤鉴定遵从司法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遵从司法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如何通过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工伤1、申请方式:1、要求劳动部门委托法医做司法鉴定即可;2、即可向法院起诉也可申请劳......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如何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如何处罚?一、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如何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