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
  
  一、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
  
  是有区别的;
  
  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侵权举证角度
  
  (一)员工关系角度
  
  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能够证明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过劳动关系,而且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研发人员的本职工作内容,则该工作内容所相关的研发成果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用人单位锁定。其次就是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的项目任务书。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行为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的范畴。
  
  (二)经营范围比对
  
  研发人员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与申请专利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如果存在相同、相近的地方,则容易引导法院就此做进一步法庭调查,之后的举证也能更加方便的展开。
  
  (三)相关业务合同及票据
  
  与研发项目相关的业务合同及发票等票据有时也可以证明研发项目使用了原用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某项专利技术的完成需要购置相应的研发器材,试剂等。行为人的原用人单位具备该时间段内的相应设备采购合同、研发相关试剂的购买协议,供应商发票等,则具备提供争议专利研发的物质技术条件的高度盖然性。
  
  (四)相关图纸
  
  原用人单位所提供的相关图纸与争议专利内容相关,且时间点、与所购置设备、采用的各类试验物品具有相互印证性,能够使得证据指向职务发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发明和个人进行发明的产品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职务发明一般针对于的是单位,而对于个人发明针对于的个人,所以,对于不同发明的情形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就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公示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所生育子女的公民采取相应征收费用行为。社会抚养费可以帮助我们调节社会公共事业经费......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


·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一、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


·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
      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1、工伤六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2、保持劳动关系,可以单位需......


·旅游纠纷巡回法庭
      旅游纠纷巡回法庭一、什么是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二......


·醉驾可以移民加拿大概率有多大
      醉驾可以移民加拿大概率有多大所有的国家移民,对无犯罪的要求都是要求提供无刑事犯罪公证件,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公证......


·20年以上工龄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多少
      20年以上工龄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多少?20年以上工龄员工辞退补偿金要根据辞退原因和员工的工资收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离婚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