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贩毒在看守所多久能判?

贩毒在看守所多久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事的主要负责机构就是公安机关了。他们去侦查,破案肯定是需要时间的,一般可以在2个月内结束,实在是能力有限,或者牵扯过多,可以根据情况变动,可以报告给上级,就多点时间,去查清楚事实真相。事件的真相知道了,就可以去审查起诉了,这个就需要交给检察院。时间一般为1个月,他们主要是再次确认事实的真相,对需要对事件负责的人进行进行一个总结,分清楚哪些人是受害者,哪些人是造成伤害的人,也就是犯人。这个就和检查作业一样,检查一遍,再复查一遍,当然,对两个机关而言,肯定不是一遍的事,而是反复的去审查,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人或者多个人的命运。情况理清楚了,犯事的程度也知道了,就需要人民法院去判决了。时间在1个月到2个月。有人会觉得判决的或者起诉的时间太长了,事实上,每天都有事件发生,不可能一个月里面只起诉一个人,只是事情有轻重缓急,而且三个月是最后期限,也就是说最迟3个月就会结案。这三个流程时间加起来大概就是五六个月了。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事的主要负责机构就是公安机关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综上所述,对于贩毒肯定是涉嫌犯罪的,所以法院会对贩毒的案件进行审理,然后才会对嫌疑人进行判刑,一般情况下贩毒的量刑都是在十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是贩毒的首要分子的,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取保候审被拒绝还能继续申请吗
      可以继续申请,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需要看相关机关的判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


·违约罚金可否作所得税税前扣除?
      违约罚金可否作所得税税前扣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


·贩毒多少斤以上是死刑
      该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


·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不一致吗
      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不一致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


·工伤鉴定是不是要等刚钉取了以后才能做
      工伤鉴定是不是要等刚钉取了以后才能做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取钢钉的,未......


·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
      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一、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至少需要两个公证人,《公证法》......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监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


·我们大家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在18岁之前我们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抚养的。对于孩子来说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孩子长大之后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国家没有中......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