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三、罪犯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条件: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遇到矛盾和纠纷就开始想方设法的用一些违法乱纪的手段去解决,有这种想法本身就已经很可怕了,最恐怖的是当事人还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实施,如果能够及时悬崖勒马,事情肯定也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局面。因为构成既遂之后,再后悔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但有一部分人婚后生活在一起发现彼此不合适而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割,房产分割就是财产分割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婚后房产离婚后如......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成年法律援助是否有权利申请?
      未成年法律援助是否有权利申请?想起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里最后大风厂事件可以得到解决,有个原因在于政府指令法院派出律师......


·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哪些条件?
      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哪些条件?一、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缴资本或......


·新婚姻法 父母出资房产归属的规定?
      高昂的房价让新婚的夫妻一般会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购买房子,中国社会下,子女在接受父母的帮助时一般都不会讨论出资占额的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


·集资人数达到多少人算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进行,严禁出现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否则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集资人数达......


·一、工伤鉴定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
      一、工伤鉴定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工伤鉴定期间不能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


·中国刑事诉讼法诈骗的相关定义是什么
      日常生产生活中,诈骗是令您头疼的一项违法犯罪活动。因为诈骗不仅危害了国家的安定团结,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诈骗罪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