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一、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留不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哄抢重要军用物资;
(2)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3)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4)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5)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
二、聚众哄抢罪怎么认定
(一)聚众哄抢罪与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的界限
前者一般只是聚集多人抢夺公私财物,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后者则是聚集多人又打又砸又抢,是一种破坏性更为强烈的严重犯罪,暴力色彩极为明显、浓厚;前者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后者则不是独立的罪名。
(二)聚众哄抢罪与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界限
前者客观方面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表现为聚众扰乱各种公共场所的正常的秩序等活动,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产,后者则不一定。
聚众哄抢的行为无疑会危害共同安全,故此若是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民事主体是聚众哄抢行为的组织者,并且也由于聚众哄抢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是一定会被认定为是聚众哄抢罪的。检察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已经造成的社会危害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辱骂小三会追究法律责任吗
会的,辱骂他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却违法,依然会收到法律的制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划拨土地转让流程算是我国土地中较为复杂一类了,很多人光听名字就一头雾水了。我们的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出了划拨土地转......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购买成功的房产我们是有房产证在手的,在房产证上一般都会写着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的字样,这样就意味着......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效力在我国,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涉及到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中涉及到的甲乙双方的权益,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赋予的。在合......
·一、房屋继承权判决法院怎么判?
一、房屋继承权判决法院怎么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候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如今很多家庭在出现离婚的时候很难解决财产的纠纷,因此都会起诉离婚,通过法院也就是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一、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
·工程质量三检三控是什么?
工程质量三检三控是什么?1、工程质量三检(1)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