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续展转让是否可以同时办理

商标续展转让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一起进行。《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3、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4、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办理商标续展期间原商标当然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商标的续展和商标转让都要同时在商标局完成,而且商标续展审核的时间也有可能会比较长,这两件事情如果同时进行的话耽误的时间会更久,双方当事人看怎么方便就怎么操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节假日加班是不是自愿的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了
      节假日自愿加班的话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


·预备犯的相关处罚原则是什么
      预备犯通常是出现在犯罪着手之前的一种犯罪形态,此时因为尚未实际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其实也就不会造成什么损害。但此时毕竟会认定为犯罪,因而也......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谁承担?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谁承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赔偿由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所有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资未满半年的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疫情当前口罩价格上涨是否属于哄抬物价
      口罩价格上涨不等于哄抬物价。“哄抬”通常来讲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事,也要履行义务。而在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履行责任所实行的一种措施。是对于受......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先去补办身份证,补办期间可以开具一张临时的,拿着临时身份证补办银行卡即可。一般银行卡挂失后7天才能补回新......


·不服仲裁裁决到哪一级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裁决到哪一级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要想富,先修路。现在经济与形式的需要越来越促使着高速公路网的不断完善,但这其中也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高速路的修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班途中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