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1)不符合立案条件;
  
  (2)裁定不予受理;
  
  (3)裁定驳回起诉。
  
  2、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受理后
  
  A.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B.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C.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排期开庭
  
  A.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B.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
  
  (4)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四)、达成调解协议
  
  (1)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2)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3)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上诉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
  
  A.维持原判
  
  B.改判
  
  (3)发回重审
  
  (4)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六)、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
  
  (2)上诉的裁定: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上诉的判决:
  
  A.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B.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C.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D.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E.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F.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G.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H.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I.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J.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K.维持原判
  
  L.改判——发回重审
  
  (8)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七)、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符合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才会通知进行缴纳诉讼费,缴纳好才会立案。要想案件可以稳赢,最好还是找律师进行辩护一下,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刑法,还可以很多的维护犯罪人的合法利益。比较小的案件也是可以不用找律师的,毕竟律师是收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盗窃与非法采矿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矿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若需要采矿需要得到国家机关的批准,否则是会构成非法采购罪的,但是有些旷工也会利用......


·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
      根据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根据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的,因为如果承担的是行政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的话,那么都不需要总要坐牢的这一个......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的时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属于单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况下思想境界不会提高到对单位犯罪这么高的认知度的,因为一直单位犯罪在我国......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一样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一样吗?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范围不一样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有被继承人子女的晚......


·民事诉讼法申请调取证据的批准
      民事诉讼法申请调取证据的批准一、民事诉讼法申请调取证据的批准《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
      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其实我国在90年代初期劳动力市场已经初具模型,后期逐步在调解机制和法律制度上的规范,使得现在劳资双方在维护自......


·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服刑人员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
      一、服刑人员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