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一、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1、依法行医义务
  
  2、规范诊疗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3、病历管理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2、3款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4、知情同意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保护隐私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合理检查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7、当时水平诊疗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合格产品诊疗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机构所具有的义务都体现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就比如说医院如果随便向其他人收受患者的病情资料,这种行为肯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果患者到医院就医之后,医院没有及时的对其进行诊治导致贻误病情而去世的,这也是典型的医疗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工伤报销申请书怎么写?一、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


·职务侵占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一次伤残能做二次司法鉴定吗
      我们知道,在受伤后向加害者提起诉讼时,对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结果是审判的重要依据。所以,这个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就是十分重要了。那么,如果第一次做司......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


·受到语言攻击可以动手打人吗
      不可以打人。打人致轻微伤,应当处于行政拘留和罚款。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我们国家并不存在刑事侵权诉讼时效,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民事侵权行为的话,也应当是按......


·遇到工伤事故时
      遇到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往往需要向工伤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有许多标准和规定,但是深圳市工伤鉴定机构具体有什么规定您可能不太清楚。所以......


·小孩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我们无法保证小孩子不会受伤,往往很多情况......


·怎么算遗弃家庭成员
      1、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