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一般都是在治疗终结后才能做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只要满足以上情况任何一种的,公安部门应该马上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一是要分清楚事故责任,还有一点儿是要看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只是普通的违章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犯罪的,不用立案。
  
  交通事故会给我们身体上造成的损害是各种各样的,头皮裂伤并不算是情况特别严重的。假如头皮裂伤最终的鉴定结论是轻伤的话,那驾驶员基本上也不需要为这起交通事故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受害者在做伤残鉴定的这件事情上也要尊重院方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是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过程较为简单,由于双方已经协商妥当不存在纠纷,......


·公司何时可以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辞退职工
      公司辞退员工,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指公司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此后双方之间就不负有之前的权利义务的。但为了加强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法律中对......


·两个小孩均在两周岁以内的
      两个小孩均在两周岁以内的,女方基本上可以争取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


·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一、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是不可以的;这个也没有绝对的看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会提出。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包含有签字确认、听证的的环节,严格依照该程序,农民的利益会得到保障。不知道你所说的不签字......


·妻子走失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妻子走失离婚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妻子走失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妻子走失离婚共有财产原则均分,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一、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一、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