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该如何维权?

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该如何维权?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任意时间要求征收方履行协议。当征收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或者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期限,但口头承诺过交房期限,征收方迟迟不交付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拿着征收补偿协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征收方依法履行补偿协议交付安置房。在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时,被征收人还有权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此时就可以看出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性,如果签订补偿协议后没有留一份原件,对我们后续维权影响很大。如征收方如约交付安置房,在收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安置房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2.安置房应属于大产权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为被征收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二、安置房的交房期限如何确定?在征收时,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安置房的交房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安置房,没有约定看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交房期限一般为24-36个月,可以通过查询被征收房屋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例如,浙江省在《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二十四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三十六个月。三、安置房国家征收地后有没有赔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安置房是属于附着物,所以是需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征收土地的人在征收了房屋之后,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把安置房发放给被拆迁者,而且迟迟不给或者拒给的话,那么受害者就一定要用法律来维护,所以,在征收房屋的时候双方就要协商好什么时候交房,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缓刑到期可以出国吗?
      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的时候可以不给予原定的刑事处罚,这是缓刑的性质,也是我们国家在针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考察的方法,给予犯罪分......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


·2023监外执行条件具体有哪些
      监外执行条件具体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


·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人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在近几年出现了比较多,如果非法集资筹集资金目标一旦达成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非法集资一般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受害者也非常......


·检察院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此时检察院也可能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


·犯罪分子盗墓是同犯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盗墓是同犯怎么判刑?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有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本身是想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日后感情更淡了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分居想要离婚的,该如何怎么分......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