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商标宽展。1、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商标宽展是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内办理;2、续展只要官费就可以,宽展需要官费加滞纳金。二、注册商标在续展期内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点: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展期内还是在宽展期满后被核准,该注册商标连续有效。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从上一有效期满之次日起计算,法律对其进行持续的保护,任何非法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均构成侵权。2、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原商标权人请求处理在续展申请之前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应受理。即使此后的续展申请被核准,对宽展期内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原商标权人也无权请求损害赔偿。3、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或宽展期内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核准的,则从有效期满之日起,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消灭。原商标权人不得以他人侵害注册商标为由请求法律保护。4、在有效期届满后至续展申请被最终驳回之间,他人侵害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部门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有权机关应当立案或者受理并给予先行保护,但对于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待续展申请是否被核准确定之后再作裁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请求保护处于宽展期的商标的,投诉人应当提供续展申请证明,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中止,待续展核准情况确定后再行处理。办理商标续展,其实是为了延长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时间。根据《商标法》中的规定,注册商标要是到期没有申请续展,那么之后就会注销该注册商标。而对于申请商标续展的期限,也已经从之前的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的6个月延长到了期限届满之前的12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
      一、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以谁的名义进行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


·醉驾逃跑怎么办,会有什么惩罚?
      一、醉驾逃跑怎么办,会有什么惩罚?醉驾逃跑会带来的惩罚是:醉驾就已经是危险驾驶罪了,逃逸则会给以严重处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会判处七年......


·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一、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赠与合同既......


·个人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
      个人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


·欠钱三个月不还怎么办?
      欠钱三个月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可以直接要求还款,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起诉处理,具体程序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三重伤的话应该报警处理,因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逃逸,会加重事态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有一方不同意的能离婚吗?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有一方不同意的能离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租售同权在字面上的意思是租房者可以与买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最
      租售同权在字面上的意思是租房者可以与买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最初颁布租售同权政策的是广州市,租售出权政策出台之后,被社会大众所广泛关注,这个政......


·标准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标准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对于股权的知识相信很多人都很了解了,现在经济水平提高了,很多人都有个人持股,我们知道,一般个人持......


·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第一项规定:“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生效裁判或者仲裁裁决确认违法发包、转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