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一、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对于违章建筑应当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如果拒不执行的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执行强制程序。
  
  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 履行义务的期限;(二) 履行义务的方式;(三)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有关建筑的规划和处理应当由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进行认定,如果该建筑确实存在违章建设的情况,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强制拆除手续,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严格配合行政部门的执行程序,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儿女向父母借钱需要出借条吗
      儿女向父母借钱需要出借条吗需要的子女向父母借钱,若子女已经结婚,为了避免该借款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混同或导致借钱所购买的东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劳动法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无效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无效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刑事诉讼法聋哑人规定是什么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我国的法规对于我国的任何公民都具有法律效益,不分阶级和职务大小。但是,可能有很多人会觉得残疾人应该是可......


·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方式
      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方式,结束或者终止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我国《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当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仍然无效,可以......


·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求职者关注的重点因素之一。求职者往往希望进入能够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工作,这样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


·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其中就包括了劳动关系方面的,而此时无论是对怎样的纠纷,其实都是需要积极进行处理,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害。那此时劳......


·股票交易涉及到的的费用到底有哪些
      股票交易涉及到的的费用到底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


·最高院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若是出现打架斗殴,当事双方闹上了法庭,一方被起诉。其中如果有人受伤,受伤的程度肯定就不能听信一面之词。这时候,需要一个让人信服的机构出具权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