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二、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第七十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七十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根据规定,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执行,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其实都是有权利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至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要注意这里并不是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累计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而是每一个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时候不能超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


·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遗嘱是个人订立的,一份遗嘱的真实与否他人很难得知。为保证真实性,有些遗嘱需要见证人,那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人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所以......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其拥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占用使用权利、商标许可使用的权利、商标进行转让的权利、商标续展的权利。商标的权利人,在对商标进行注......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


·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有哪几种形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一、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离婚之后也不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离婚后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上......


·一、醉驾188会怎样处罚?
      一、醉驾188会怎样处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买卖?
      新房太贵买不起,现在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那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是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