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直接去工商部门,领取《变更营业执照登记表》,将变更事项列明,带上所有的相关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的章子、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私章、股东同意变更事项的申明等。要5--10个工作日;50元。增加经营项目内容,需要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基本流程?
  
  准备完材料的过程,其实也是变更流程的起始,然后在资料齐全后进行预约、提交和领证等阶段。
  
  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税务变更登记;
  
  7、变更银行信息、商标信息等资质备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是可以进行变范围的,但是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变更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这样才能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所以,在变更的时候一定要咨询清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申请可以更快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


·法律上拘留三天时间应该怎么算
      法律上拘留三天时间应该怎么算拘留三天时间是从当事人被带到公安机关的时间算起至从看守所出来共计72小时。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他对你有监护义......


·怎么才算受到治安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签收才算治安处罚决定书。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出具处罚决定书,否则,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程序无效。治安处......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


·计件工资关于加班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一些正规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话,正常情况下都必须给员工发放加班费。但是具体在施行的时候,还是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监督的。......


·法律中规定了员工丧假是几天?
      法律中规定了员工丧假是几天?一、法律中规定了员工丧假是几天?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但是实际上,往往出现由各种因素(包括人为因素和偶然因素))造成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未能签署劳动协议的情况。这......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