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体现在哪些方面?1、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该阶段因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同而分为不同情况:(1)会见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无需经侦查机关批准,受托律师有权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托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权。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开始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未作限制性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除外),只要有辩护律师身份就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检察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派员在场。3、审判阶段的律师会见内容在审判阶段除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外,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不应受到任何限制,无需由人民法院开具证明,人民法院和看守所也不应派员在场。律师会见被告人有权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做他的辩护人,进一步确定委托关系。二、律师会见权的特征是什么?1、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很多权利,如在刑事诉讼案件的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在审判阶段接受被告人委托为其进行辩护等均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2、律师会见权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因此,律师与其会见,了解其愿望,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是其实现诉讼权利的最好途径。3、律师会见权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律师会见从形式上来看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但它不仅仅反映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这一形式,而是有着实质的内容的;即通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律师了解了案情,了解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指控罪名的认罪与否和罪轻罪重的态度,甚至可以获得有关的证据线索,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更好的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综上所述,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后,享有充分的权利,比如会见嫌疑人,自从嫌疑人被采取措施,在侦查阶段,律师就可以提出会见。通过行使会见权,主要是了解案情相关信息、给被告提供帮助,在不同的办案阶段,会见的内容有所差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民被拘留了网上能查到吗
      公民被拘留了网上能查到吗一、被拘留了网上能查到吗普通的网络是差不到的,你去派出所的公安网里可以查的到。目前为止,这些信息只在公安内部网......


·裁员该如何应对?
      裁员该如何应对?赔偿标准如何?一、裁员该如何应对?赔偿标准如何?应对方法:1、如果对公司的裁员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对劳动仲裁结......


·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
      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一、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


·小孩长大了也要支付以前的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离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要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十八周......


·偷税漏税但是法人已死由谁来承担责任?
      偷税漏税但是法人已死由谁来承担责任?一、法人是不会去逝的,法人只能终止(法人的终止,也称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资格的消灭,即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公司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夏季来临,气温一天天升高。忍受高温天气工作的人们是很辛苦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国家有规定,劳动者理应得到高温补贴。一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
      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合法的吗?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行政案件是属于合法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一、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


·残疾赔偿金自何时起算?
      残疾赔偿金自何时起算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