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商标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商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一)没有经过原商标注册人同意而擅自改动,产品也没有更换或者用差不多的产品来混淆消费者的,即运用了和原本的商标无差或者只改动了一点点,但并非完全不一致的商标。经过验证,有侵权嫌疑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二)直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或者是制造和太气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假冒伪劣的商标标识,都是属于侵犯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知”通畅按照正常人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是否能发现侵权行为。建筑单位对这个有举证责任,就是建筑单位必须要证明自己使用产品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二、侵犯商标权的处罚《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实际上使用商标侵权产品的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例如大家平时不以为然的购买盗版产品,该盗版产品实际上就涉嫌侵权行为,但商标侵权产品能在市场上流通,就是因为有人愿意购买,建设单位最好在使用之前要留意一下该产品的合法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雇佣代驾责任应该由谁承担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有哪些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一、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既然刑法将“情节......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如何收取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如何收取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收取费用一般情况下是在几千元左右。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


·银行保函格式是什么?
      银行保函格式是什么?一、《银行保函》范本保证函致:(卖家)根据(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业主全称)(以下简称"业主")签订的修建(公路......


·去法院交的财产保全费可以退吗
      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未足额保全财产的,法院不退保全费;二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没保全到财产,或保全部分财产而保全申请人申......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


·传来证据的效力如何进行判断?
      传来证据的效力如何进行判断?一、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需要平等分割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刚结婚一年离婚会怎么分财产
      刚结婚一年离婚会怎么分财产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