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

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可以,并且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行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3)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怎样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管理公业主之间的关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加强业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才能迫使物业公司增强透明度,才能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度,才能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二、业主自治的概念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业主自治是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才成为必要。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容易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其他组织或者自行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以避免公共事务无人愿管或无人可管情况的发生,保证物业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只有业主真正实现自治,物业管理活动才能真正为业主服务,体现业主的利益,从根本上实现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各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中,业主自治都是其基本组成部分。我国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初步确立了以业主大会为核心的业主自治机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自治都已经正式在很多小区开始实施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配合也相对比较融洽。但我国对业主自治缺乏明确的立法约束,加之各位业主的个人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在这样的状态下,所谓的自治可能只会让小区的整个管理制度越来越混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20万最高判多少刑期
      诈骗作为一种传统犯罪,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有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包括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信用证诈骗等等,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信用......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交通......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1、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法院一般会同时判处双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


·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定义有关系吗?
      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定义有关系吗?二者的定义是有关联的。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问题时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问题时,一方面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工伤赔偿的标准;一方面需要住院治疗,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话,还需要由他人进行陪护照顾。我国的......


·起诉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很多人都清楚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这这个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很显然最终的判决自然是对其不利的。那......


·父亲有案底对孩子当教师吗?
      可以。直系亲属,比如父亲,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那就不会对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对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


·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一、侵害名誉权公安机关会立案吗?侵害名誉权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须知
      如果实在签订了一个合同的情况下,向别人借钱或者将钱借给别人,这种时候这份合同是可以转给别人的。但是,如果想要转给别人必须要注意到一些情况,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