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 ?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的规定,将自产的钢结构房产品用于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地坪在内的总工程),应该按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对于钢结构房工程来说,当然应该按照包含钢结构房价款在内的总工程款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这样,对钢结构房来说确实就存在重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问题。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列举了自产货物的范围: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该通知不仅在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房属于“货物”,而且在第一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凡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纳税人,在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对不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未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但是在具体的时间操作中,部分地方对于钢结构工程会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因此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那么对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铁岭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其遗产。此时需要严格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您知道法律财......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


·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
      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一、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因为市值是可能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变更的。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


·2023个人所得税怎样退税?
      个人所得税怎样退税?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均应通过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政府或者下属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实施强制拆迁,其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本身违法,应以谁为被告,法律责任如何分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1、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还不能拘留,只......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生效要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准则中何为数额较大?
      (一)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行政处罚警告程序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警告程序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警告程序规定是什么?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