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保密义务在技术合同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保密义务是一种消极义务,只要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而不要求义务人积极的作为。因此保密义务的履行通常不会给义务人带来额外的负担。4、其他附随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2款的列举并未穷尽全部的附随义务,故以“等”字表示仍可以有其他的附随义务,这也反映出,附随义务的类型及内涵尚在发展中下面将阐述其中的几种。(1)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对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的一般要求,即债务人应尽到如同管理自己事务的注意。债务人的注意程度因其地位、职业、判断能力及债务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当事人应作一个善良管理人并像管理自己事务那样做到尽职尽责,以尽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的义务。(2)保护义务保护义务是指在由于合同接触(准备交涉、履行、受领等)而有发生侵害对方生命、身体、财产的可能性的场合,对于诸此法益不予侵害的义务。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合同交易过程或者是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基于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不属于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的条款的义务,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就必须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或者是交易习惯履行该义务,否则就会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书面工程催款函的作用是什么?
      书面工程催款函的作用是什么?工程催款函工程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以信......


·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
      在苏州市企业工作的职工,如果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发生。应该要求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当企业无故拖延时,个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这时......


·醉驾几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
      醉驾几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醉驾拘役六个月在哪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六个月在哪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诉讼时效,一般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定期限,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受......


·怎么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不管什么是情有了签约就会有解约,所以说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那么在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但是后面又因各种原因所产生的不......


·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前为了能够让自己多获得一些财产,而选择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面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么办呢?相信实践中很多......


·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延期审理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延期审理的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院要进行审理,一般是在六个月内进行审判的。法律上规定,如果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