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醉驾交警队多久结案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逮捕后侦查时间是2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7个月,侦查结束后还有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还可延长半个月,若起诉的话还要算上审判时间,这个时间就不一定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醉驾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在有些醉驾案例当中驾驶员造成了多人伤亡,然后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可能还比较复杂,类似于这种状况交警队结案的时间可能就比较久一些,另外,单纯的醉驾可能在等到血捡结果出来之后,交警队马上就可以结案了。其他所有的刑事案件结案的时间也都没有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一方还无法请求向小三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一、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是:(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


·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一、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所的,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


·管辖权异议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条件具体有哪些(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


·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无过错责任,监护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并且推定发生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时监护人在管束监护人方面有过错,如监护人举证已......


·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
      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一、口头传唤超过24小时不放人怎么办?口头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不放人建议向公安局政治部、监察室信访,也可向检察院......


·行为犯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行为犯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行为犯的既遂,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成立既遂形态。我国刑法只规定有少数复杂危害行为的行为犯,而且复杂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