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夫妻财产的分配与孩子没有任何的关系,毕竟未成年是没有民事行为的,如果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不少的争议就需要自己学会理性的处理,不能因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导致事情的处理存在变数,在实际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自己需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一、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1、继承权(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犯罪预备包括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包括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一个产品侵犯两项专利怎么办?
      专利是指由一个人发明出来的某些东西或者知识方法,然后对其具有占有权。根据我国有关专利的要求,分为三种,分别是,创造的专利,对其进行时有用的使......


·法律规定老百姓行贿判刑吗
      一、老百姓行贿判刑吗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


·一、婚姻法赌博负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婚姻法赌博负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婚后男方赌博而欠下的债务,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因为赌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不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刑事案件中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若被告人有委托律师提供辩护的话,则此时作为刑辩律师,一般都是会在法庭上面出具辩护词,发表一下自己对案件的看法。那具体来说刑事案件......


·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民事诉讼庭审反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庭审反诉程序是怎样的反诉所指的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与本诉有牵连案件的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