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炒外汇期货非法集资判多少年?

炒外汇期货非法集资判多少年?以“期货”投资做掩护,蒙蔽他人,手法老套,但以新概念的噱头,使他人落入陷阱。对于只说收益,不提风险的投资,必须提高警惕。高额利息的背后就是风险,所谓炒期货、炒外汇的 “投资”背后,很可能就是一个巨大的资金陷阱,千万要谨慎小心。构成犯罪的,会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二、投资者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三、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综上所述,有些不法分子或者投资机构,利用炒期货外汇等手段,高息揽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集资。在刑法上有明确条文,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较轻的判刑三年以下到拘役。如果非法集资数额达到一百万以上,判刑最高可以是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法院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监外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请,而且对具备相关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话,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


·财产遗嘱可以全部只给一个子女吗?
      财产遗嘱可以全部只给一个子女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无效婚姻子女非亲生的由谁来进行抚养?
      无效婚姻子女非亲生的由谁来进行抚养?无效婚姻的子女非亲生由谁来进行抚养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同时也要确定非亲生子女是否与双方成立了抚养的关......


·不收传票可以拖多久时间
      3个月左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立案7天内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
      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这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大多数公民积累的个人财富不多,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正常运作有赖于双方财产共同......


·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无论是对盗窃行为定罪,还是处罚,此时都必须要充分考虑实际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金额多少的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吗......


·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


·现如今网贷算违法吗?
      现如今网贷算违法吗?一、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


·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一、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最重要的还要靠人,因此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1)与员工签订保密......


·虚拟财产的侵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在老百姓的正常认知里都会很自然地把那些我们实际可以看到和感知到的财产作为法律上保护的部分,但是对于如今越来越多人投入资产的虚拟的事物被别人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