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一、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检察院抗诉的程序: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检察长批准。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再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法律制度约束我们做人做事不能突破底线,在某种程度上也提醒我们,做错了的情况下只要想悔改,什么时候都不晚,那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能因为二审的判决已经生效,检察院发现判错了对此也不闻不问,这才是对法律的蔑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个人到处欠钱不还都告他诈骗吗
      一般的借贷如何断定一个人是不是诈骗,如果一个人借了当事人的钱财,到期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没有一丝的还款意向,那么这就可以断定就是诈骗行为......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


·一般醉驾怎样立功?
      一般醉驾怎样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


·诉讼时效中断妥投证明有了一般就可以适用了吗?
      诉讼时效中断妥投证明有了一般就可以适用了吗?可以适用了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


·一、认缴未实缴如何分配财产?
      一、认缴未实缴如何分配财产?认缴未实缴是无法分配财产的,因为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


·工伤一般伤害待遇有哪些补偿?
      工伤一般伤害待遇有哪些补偿?1、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中标后,如果由总公司签订合同,这样是违规的,合同无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


·名誉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名誉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有过错。二、侵犯名......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离婚债权较大如何分割?
      离婚债权较大如何分割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