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可以从新考a1吗?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可以从新考a1吗?
  
  不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1照的准驾车型是就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可以乘坐20人以上的大巴车,同时车身超过6米的车型也必须使用A1驾照,A1驾照准驾的其他车型有:A3(城市公共汽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而只有A2照才能驾驶的牵引车,A1照并不能驾驶。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我们都知道,营运机动车就算在正常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因此受损的可能是几十个家庭,因此,对营运机动车醉驾的处罚也非常的严厉。在考取驾照的时候本身就学习的有一些最基本的交规,可很多人虽然拿到了驾驶证,之后却把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全部都抛之于脑后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一、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包含哪些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


·离婚房产诉讼费怎样计算
      在当今社会,离婚一事越来越常见。但离婚会牵扯到多方面问题,其中房子诉讼费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离婚案中,离婚房产诉讼费应该怎么计算?这是......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一、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劳动争议纠纷判决书原告刘××。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委托代理人徐××......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一、什么是质押率?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


·商标撤三与无效宣告区别是什么
      商标撤三与无效宣告区别是什么?商标撤三就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无效宣告......


·贩毒未遂应该怎样进行认定
      贩毒未遂应该怎样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