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
  
  一、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律师取证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
  
  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到法院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时,需要提交的材料都是存在着差异的,并且若是其提交的材料并不齐全,此时法院即使查看了其提交的财产保全的申请,也不会真的就会采取诸如冻结其财名下财产的方式,保全其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师醉驾开除公职吗?
      老师醉驾开除公职吗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一、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不以犯罪论处不属于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追责条件。如:......


·管辖异议裁定后怎么移送?
      管辖异议裁定后怎么移送?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


·遗嘱房产公证代写是否合法?
      遗嘱房产公证代写是否合法?遗嘱房产公证代写是合法有效的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不是只有公证遗嘱一种形式。如果老人能写字,自书......


·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盗墓犯法吗?
      一、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盗墓犯法吗?盗墓是犯法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增值税没按时缴纳产生的罚金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没按时缴纳产生的罚金依据是什么?没有按时交增值税不会产生罚金而是会产生罚款,企业增值税漏交的处罚情况是:1、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


·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一、企业辞退员工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


·省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省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省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