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罪犯有漏罪也有新罪如何处罚?

有漏罪也有新罪如何处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1、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上述决定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2、应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判刑实行并罚,然后再将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与前罪判决没有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更符合立法原意。二、在监狱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侦查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在监狱之外服刑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对于漏罪和新罪,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和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法院处理刑事案件,做出判决后,如果在嫌疑人服刑期间,有遗漏的罪行没有审理或者发生新罪的,法院要并案重新审理,对于涉及的罪名根据刑法条文判决,重新犯罪的,属于累犯,要从重处罚。作为检察院,应该在审判监督中去重点审查有无这样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国庆加班没有四倍工资,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


·什么叫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这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这种方式离婚。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一、房产婚后一方还贷是共同财产吗?不一定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一方财产,但还贷部门属于共......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针对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没有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用地和住房的过程当中,其实都会面临诸多的法......


·提取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在线咨询 >无论是什么?
      提取笔录属什么证据种类?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案件年代久远或者牵连到其他案件需要提取笔录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双方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双方同意离婚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牵扯到的事情就比较多。对于诉讼离婚我们需要了解离......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何发律师函?如何理解律师函?
      如何发律师函?如何理解律师函?律师函在法律案件中是比较常见的文件,当事人如果需要去诉讼一些事情或者咨询有关法律的问题可以通过向律师发送律师函......


·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诱惑那么多,未成年心智发展又未成熟,极容易受到诱惑或着他人蛊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