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一、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因此,公司发生该项行为时应将该土地的公允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即(800-400)=400】并入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第八条。
  
  公司在投资行为发生时,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不能因为新公司废业,而不缴纳当初发生投资行为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若新公司废业,公司收回投资,则其相应的税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2、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规定,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土地转让到所投资或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
  
  4、契税
  
  由产权承受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 法律依据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房产出资应该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屋买卖缴纳契税。计税依据是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利益。税率为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国家为了进一步鼓励创办企业,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也进行了大量的优惠,也减轻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的力度,这些政策也使我们老百姓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但涉及主观具体的税费缴纳情况应当根据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隐瞒军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婚姻纠纷引发犯罪中止的后果是什么?
      婚姻纠纷引发犯罪中止的后果是什么?婚姻纠纷引发犯罪中止的后果是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则。因此,不论犯罪行为的性质......


·一、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补偿?
      一、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涉及公司的,就需要出具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在实践中,公......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有影响吗?
      继父有案底对继子女是否有影响,主要还是要看子女应聘单位政治审查的具体要求,前提是双方已形成抚养关系。如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


·疫情期间串门违法吗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不要聚众聚集,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聚众集会等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杭州二手房过户手续有哪些
      随着房价的不断暴涨,二手房交易市场也十分吃香,特别像杭州这样的大城市。二手房交易要牵扯到过户问题,那么在杭州二手房交易需要办理哪些过户手续呢......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


·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审理离婚抚养权有哪些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