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
  
  离婚财产转移即离婚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少分钱给配偶的非法行为。一旦发现将承担一定的制裁。
  
  二、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财产怎么区分?
  
  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所有财产,除赠与财产明确指明是归一方所有的,以及任何一方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财产之外的,在离婚时都要参与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等,在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国际专利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所谓的实物证据就是以实体出现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用的作案工具、证人证言等,实物证据证明力还是比较强......


·如果涉嫌强奸罪侦查阶段该怎么办?
      如果涉嫌强奸罪侦查阶段该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


·一、可不可以孩子名誉索要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孩子名誉索要抚养费?可以。鉴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法定代......


·敲诈勒索罪要判多长时间?
      敲诈勒索罪要判多长时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


·在我国银行持有他项权证能否贷款
      看来真的是有人把他项权证和银行放贷的这件事情是看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的,在这部分人脑海当中就一味的认为有了他项权证银行不放贷的话就是违约。可是......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


·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咋计算
      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咋计算一、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是什么意思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