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犯罪中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犯罪中止指什么?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
  
  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
  
  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三、犯罪中止的种类有哪些?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诈骗的财产只要达到了三千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就能以诈骗罪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如果行为人诈骗的数额巨大或者是在诈骗时还存在其他犯罪行为的,就应当进行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
      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一、民间借贷的借据该怎么写书立借据,应当书立规范,明确的借据,且注意与欠条和收条的区别。借贷关系应该书立借条,而不......


·公司成立前的租赁合同是个人怎么办?
      公司成立前的租赁合同是个人怎么办?可以要求公司履行法律责任,也可以重新由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


·一、女方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女方婚姻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按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分割,双......


·我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一、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要盈利才是侵犯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要盈利才是侵犯肖像权?可能您对于肖像权确实有所了解,但是具体的法律保护肖像权的规定却不是很清楚往往在一些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


·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近些年来,非法集资的花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和隐藏,犯罪分子以合法的外壳,举着响应国家政策的旗帜,以高额投资回报、高额消费返利等为诱饵,吸引受害者......


·抢劫运钞车判刑是怎样的
      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拿出财务并抢走财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里面的抢劫罪,面对这样的行为,法律给了严厉的惩处。抢劫罪中有一项加重罪行......


·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处理原则是什么
      劳动关系现在也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一种最重要的民事关系,而且现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实际上都是懂得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现如今时代的劳动关......


·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