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当事人债权债务遗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正是由于它具有强烈的顾虑,一不能代书二不能见证,否则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私人贷款的借款人不幸去世之后留下了相应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向出借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私人贷款的借款人不幸去世之后留下了相应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向出借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生活中,在债务继承这一问题上,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情况有三种:(1)继承前应当清偿遗产。从被继承人身亡之后一直到对遗产作出分割继承之前,共同继承人首先应该先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租作出清偿,此时一般是由遗产先来偿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剩有遗产的话那么才是分割继承剩余的财产。一般情况是在还清债务之后继承遗产。(2)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分割遗产,同时分割并承担被继承人在向出借人清偿债务之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共同分立、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的内部约定,应当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有夫妻一方死亡情况的,遗属一方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连带债务具有连带责任。与此同时,作为其他共同得继承人就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对承担了遗产债务的一方作出赔偿。(3)遗产分为未清偿债务的,若存在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首先使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遗产收入的比例清偿;只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遗嘱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按照原状清偿。占他们收入的一部分。债务债权问题的遗嘱,不仅在法律上的是不存的,实际生活中同样是不能运用的,但是有关当事人会忽视其中的要求,所以此类问题的出现会有混淆性,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咨询有关人员进行问题的进行一定的获悉,减少自己的操作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的《防控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


·自书遗嘱和非婚生子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自书遗嘱和非婚生子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婚生子女该有的权利,非婚生子......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


·涉嫌入室盗窃罪如何处罚
      一、入室盗窃罪如何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是有关的机构被处于行政处罚但是当事人对于该处罚的决定存在异议,不服等情况的,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一次,这个是法律赋......


·医疗纠纷要怎么起诉?
      医疗纠纷要怎么起诉??一、医疗纠纷要怎么起诉?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是一时冲动才会选择离婚,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不久,发现女方已经有了好几个月的身孕。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怎么办?这不仅关系到夫......


·淮安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其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购买住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大事。很多家庭嫌房价太高买不起而苦恼,也有很多家庭买了一套房,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每个城市对于购房都是有......


·做一次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一、做一次司法鉴定要多少钱(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


·公司注册后不经营要交钱吗
      公司注册后不经营要交钱吗一般来说公司注册之后就该营业来赚钱了,但是,还有一部份公司注册之后因为各种的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营业或是很长的一段时间......


·拒执罪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往往一个案件在法院受理后,法院会进行调查、取证、判决等程序来判定案件但是人的过错。如果双方对案件的判决没有异议就应执行法院的判决。但往往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