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离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只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可以收取违约金。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提前辞职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注明,无需赔偿。就算有,违约金也以实际培训费用为限。劳动者有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要注意具体的解除方式。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员工辞职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综上所述,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员工开始正式上班,如果其有更好的就业空间,辞职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没有特殊约定,员工辞职不用承担违约金。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在合理范围内的,员工也应该支付,毕竟是因为个人原因产生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在现实中,很多房东都会要求房客预缴一笔押金,这笔押金要等到租赁契约终止时才还给房客。那么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又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很多,......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


·行政复议在哪里
      行政复议的内容:1.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向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进行的维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去上级机关口头复议,也可以选择书面复议,......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是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突发性心肌梗死算不算工伤?
      突发性心肌梗死算不算工伤?一、突发性心肌梗死算不算工伤?突发性心肌梗死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


·全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那该怎么补偿?
      一、全国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那该怎么补偿?  我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拆迁一平米能补偿多少,一亩地能给多少补偿的标准,各地对征地拆迁补偿也......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


·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吗?
      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吗?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


·自酿葡萄酒喝了开车算酒驾吗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酒,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以下标准就是酒驾: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土地一般出现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上应标注土地类别,并附有集体土地所有者名单。集体土地是我国比较特殊的......


·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犯罪需要分析构成要素、成立犯罪即已经确定犯罪状态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立的(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