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二、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城市道路建设和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不成正比的,所以在这样的交通环境中机动车之间的轻微剐蹭这其实都是很正常的,就类似于这种交通事故都完全可以用交强险来处理的,即使对方的车辆有可能是豪车,但刮了对方的车辆以后逃逸也解决不了问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
      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一、轻度精神患者如何立遗嘱公民的遗嘱能力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律上允许工程转包吗
      不允许。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集体劳动合同是可以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污染环境犯罪事实的认定
      1.证明污染环境案件发生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公安机关......


·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什么?拐卖儿童不阻碍解救的减刑标准是行为人主动自首并协助案件取得进展的,便可以减刑。区分本罪与聚众阻碍......


·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吗?
      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吗?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不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保证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潜逃,应当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


·关于撤案之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关于撤案之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撤案之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一些典型的案例能对我们了解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的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