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8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化学工业部
  
  1990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防腐蚀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对原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复验。
  
  第1.0.4条对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蚀材料,其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不得任意改变。
  
  第1.0.5条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层处理及要求
  
  第一节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
  
  第2.1.1条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平整;基层的坡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起砂、起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平整度应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5mm。
  
  第2.1.2条当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它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
  
  第2.1.3条基层必须干燥。在深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注:当使用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施工时,基层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条基层表面必须洁净。防腐蚀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净。基层表面的处理方法,宜采用砂轮或钢丝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净的软毛刷、压缩空气或吸尘器清理干净。当有条件时,可采用轻度喷砂法,使基层形成均匀粗糙面。
  
  第2.1.5条已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或改建、扩建工程中已被侵蚀的疏松基层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可使用溶剂、洗涤剂、碱液洗涤或用火烤、蒸汽吹洗等方法处理,但不得损坏基层;
  
  二、被腐蚀介质侵蚀的疏松基层,必须凿除干净,用细石混凝土等填补,养护之后按新的基层进行处理。
  
  第2.1.6条凡穿过防腐层的管道、套管、预留孔、预埋件,均应预先埋置或留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有明确的标准的,而且需要着重注意的是减少腐蚀造成的损失是重中之重。希望本篇文章能为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一、什么是购货合同购货合同是指企业作为需向供货厂商(供方)采购材料,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


·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
      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一、a股上市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在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要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但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清楚这个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无论是公司、集体还是个人都会有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大多数关系到的都是金钱,所以自然受......


·dna司法鉴定的申请流程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dna,而这就像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每个人的基因也是不同的。而鉴定dna是锁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在强奸案和杀......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判
      造成轻伤害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轻伤偏轻的: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至3个量......


·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有哪些?有哪几种?
      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有哪些?有哪几种?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合同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按照一定交易条件,买卖某种商品所达......


·在进入婚姻之前
      在进入婚姻之前,有很多人彼此都不是太过于了解对方,对于对方的性格,爱好,还有什么病情都只是略知一二,那么如果在婚后得知对自己的老公有精神病,......


·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
      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一、侵犯商号权如何认定所有的企业名称都有一定的显著性,只是显著性强弱的问题。显著性越强,企业名称得到保护的力度就越大。比如......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