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既遂和未遂同时具有如何量到?

犯罪既遂和未遂同时具有如何量刑?当犯罪既遂与未遂情况并存时,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之后再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最终应判处的刑罚。在数额犯中,犯罪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二、犯罪既遂包括哪几种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三、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创是什么?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2、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综上所述,对于一个犯罪分子触犯多个罪行的情况,要看是否有未遂的,如果有,法院根据既遂对应的量刑标准判刑,结合未遂的处罚原则,一并给出量刑意见。通常上,未遂的处罚较轻,可以免于刑责,而犯罪既遂往往要判处实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两天怎么离职是合规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也变得更多,但高强度、快节奏、严要求的职场,对许多劳动者、尤其是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都意味着较大的......


·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要交费用吗
      需要。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管理破产财产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屋分割财产吗
      夫妻离婚在生活当中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基本上是您都知道的法律常识。但是,您有些时候......


·离婚救济经济补偿一定可以获得吗?
      离婚救济经济补偿一定可以获得吗?离婚救济经济补偿并不是一定可以获得,这是由于补偿金的支付并不会强制性的,可以获得补偿金的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


·拆迁补偿曝光,胎儿有份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胎儿的法律地位,胎儿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于一般主体,我国出于保护胎儿的考虑,《民法总则》以及《继承法》均规定了相关内容,《民法总......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抗诉是什么意思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检察院抗诉的具体可以分为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但实际针对的是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物权,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有权对其处置。在二级市场上,企业和个人可以买......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


·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
      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一、私营企业交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登记。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