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拘留期限一年能申请几次

司法拘留期限一年能申请几次司法拘留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年最多能拘留几次,确实有规定一次最多只能拘留15天。但是,也不是没有例外,对于不知悔改的重大嫌疑犯,经过相关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延长拘留的时间的。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法律上没有规定适用的次数。二、拘留的期限: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司法拘留的期限,是根据相关案件的案情和我国法律对这列犯罪分子的处罚。进行判定后,进行相关的拘留期限的判定。如相关案件案情重大或案件情况复杂的,相关的机关单位还可以进行相关的申请,延长这类拘留期限的延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


·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费用?
      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费用?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由于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时,是可以申请的得到法律援助的。很多朋友由于不了解相......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应当根据实际过错情况而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在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受到了伤害,前往医院治疗之后,要想获得工伤赔偿,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
      退休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费?1、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一份,并在《光荣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工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2、将《光荣证》复印件交到......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签订一个协议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议被称之为婚前协议。我们您对于婚前协议肯定都是有着相关的了解的,但是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离婚协议在......


·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告人其实可以在法官判刑之前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缓刑的,但此时还是应该先看看自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不然的话即使委托了律师,效果也......


·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怎么追债
      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最好能直接证明债务关系成立的,如贷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具体包括: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


·一、继承法中遗嘱特留份是什么意思?
      一、继承法中遗嘱特留份是什么意思?特留份就是指被继承人不能用遗嘱加以处分的,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所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


·一、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否合法?
      一、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否合法?承租人私下转租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是合法的,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的,如租赁合同允许转租或者取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