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批捕和逮捕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批捕和逮捕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批捕和逮捕其中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逮捕,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进行逮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公安机关申请逮捕后,需要同级检察机关的批准。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和逮捕两者都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办理的,而且两者的意思相同不存在有什么先后的顺序,所以,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让犯罪的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特殊的案例,即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死亡后,有些围观群众将死者身上的财物取走,占为己有。当死者家属......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归谁?
      在有孩子的家庭,离婚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伤害,不到万不得已夫妻双方是不会离婚的。如果走到那一步,则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归......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枪支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任何人在不具有持枪资格的情况下,都是属于非法持有枪支,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犯罪。同时对于制造、销售......


·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中对合同附随义务条款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


·特殊商品不能确定净重时报关单应如何填报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净重,在报关单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况加以处理:(1)有关运输或成效单据上没有净重,而仅注明“以毛作净”(GROSS......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按照实际所造成的损害来进行金钱的赔偿,具体的项目包括由医疗费,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首先来为您介绍下合伙企业和股权转让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


·租售同权政策在我国很多城市目前都有试点,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
      租售同权政策在我国很多城市目前都有试点,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有一些符合规定的人员确实能够和购房居民享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这样有些人就会认......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主要是: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处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处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