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

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
  
  一、刑法规定贩毒10公斤判刑多少年?
  
  贩毒10公斤一般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犯罪嫌疑人贩毒的数量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如果前后贩毒数量一共有10公斤的话,量刑的起点最低都是15年的有期徒刑的,如果能够帮助公安机关一举破获重大制毒贩毒集团的话,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除非还有其他极为恶劣的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处理?
      诈骗罪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处理?诈骗罪取保候审后判实刑需要按照所判刑罚执行具体刑罚。比如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定罪量刑之后,就需要在监狱执行刑罚......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的。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双方在第一时间联系各自......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
      劳务分包作业,是现代施工行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劳务分包,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够详细,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我们带......


·管制拘役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管制拘役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两种,同时也是强度比较轻的处罚。但即使是强度较轻的处罚,也是有期限限制的,不然就有可能......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当中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当中,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为了对事故发生之后的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赔偿,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是有着划分标准的。该标准即为事故发生......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为了避免日后与劳动者引起不必......


·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今在工作中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都要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如果自己的职务相对较高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在有时候会出现渎职导致给企业公司或者事业......


·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结婚是每个年轻人的一件人生大事,针对结婚涉及到的种种事项,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做出规定。近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到18岁,其......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建筑物倒塌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建筑物倒塌责任由谁承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


·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