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正规的商标续展周期一般是多久

正规的商标续展周期一般是多久?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如果商标注册人错过了六个月的宽展期,则商标局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注销,而且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可见,商标续展申请也不是头天我们交了申请书,第2天就能完成续展的。对于商标局审理商标续展的时间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比较快的话也有可能两个月就完成了。另外,尽早的办理商标续展当然对企业和商标所有者来说都是比较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口头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因此,当满足下......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
      怎么写黄金购销合同范本黄金购销合同范本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


·认罪认罚程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刑事司法改革的过程当中,首次提出来的认罪认罚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国家是通过这种制度能够鼓励犯罪嫌疑人自觉主动地交代自己的罪行,让当......


·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一、别人的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可以起诉吗?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


·玩忽职守刑法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刑法条文规定是怎样的?一、玩忽职守刑法条文规定是怎样的?玩忽职守刑法条文规定是在我国刑法当中的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在社会民生关注的事件中,时常会看到关于继承权的纠纷。通常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家庭关系的破裂而导致的。当父子之间产生矛盾而导致关系破......


·离职后什么时候能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人很难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一生,很过时候选择跳槽来进一步发展自己。离职过程中需要处理好自己的相关事宜,办理妥当离职的手续,否则会给自己带......


·一、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退税的条件是什么?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