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职后的职务发明怎么认定?

离职后的职务发明怎么认定?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任职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职务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 职务发明的判断依据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三、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有关职务发明的认定条件和判断标准就是以上这些资料,需要明确的是,职务发明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对职务发明情况进行认定,在离职后的职务发明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相关著作权的署名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财产分割离婚代理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财产分割离婚代理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财产分割离婚代理词需要注意的事项有:陈述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内容;明确表达清楚当事人的诉求以及申......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2017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我国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重庆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二)涉及财......


·有限公司清算的种类有哪些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一、继承证据调查方法是什么?证据应具有合法性,一是形式合法,不同种类的证据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形式,例如,鉴定结论......


·法院司法鉴定有时间规定吗?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之一,我们在诉讼中,经常会需要请求对有疑虑之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专业人士的鉴定结果来处理纠纷。那么你们知道法院司法......


·个税汇缴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个税汇缴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个税汇缴退税流程如下:1、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


·行政执法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执法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日渐锐化,科技的发展使得犯罪人员的手段更加的高科技化,也越来越难以破解,要求我......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