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应该围绕着犯罪的罪名来展开辩论,向法院陈述,不存在该种犯罪行为或者是该种犯罪行为应当从轻处罚的辩论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卢某的父亲卢某某的委托并经卢某本人授权,依法指派本律师担任其涉嫌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一案的一审辩护人,通过庭前阅卷和会见被告人结合两天的法庭调查二、具体辩护意见现针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兼与公诉人商榷:对于指控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异议,对构成敲诈勒索罪有异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证据不足,被告人卢某主观上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也没有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并且卢某、杜某某二人均当庭供述要钱的目的是给胡某、倪某治伤用,并且索要金额不足2000元,亦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尽管与证据卷讯问笔录中有出入,但是结合笔录的形成时间大都在8-9小时以上,辩护人认为两被告人当庭供述是值得采信的,依法不能认定被告人卢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卢某在起诉书指控的2009年12月11日下午的这一起聚众斗殴中不是组织者,是个从犯,仅起辅助作用,依法可减轻或从轻处罚,且该起聚众斗殴不属于持械聚众斗殴。本起事件的起因与被告人无关,被告人也不是聚众斗殴的发起人。无论是起诉书指控,还是各相关被告人的当庭供述均证实各被告人没有携带工具。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寻衅滋事的不是事实依法应不予认定。各相关被告人均当庭供述及被告人卢某的讯问笔录中都显示被告人卢某没有去殴打陈某某,更没有携带工具去殴打,对于本起事实,辩护人认为应不予认定。被告人卢某具有如下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1、被告人卢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2、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依法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3、被告人卢某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其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且两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具有法定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综合上述情节,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卢某判决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对于刑事案件或者是民事案件当中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想要请一个专业律师来帮自己辩护,以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词,就是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体现,因为好多律师的话,辩护词就会写得非常精彩,从而为自己当事人争取到利益。因此辩护词必须围绕着案件情况来进行具体战术。在写辩护词的时候,如果因为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并没有犯罪的,要及时的提出来。同时一定要积极的配合,并且要写清楚并没有将财物故意的损坏,且在警方查案的时候主动的配合警方,有立功的表现,这都有助于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


·如果小三有家庭算重婚罪吗
      一、如果小三有家庭算重婚罪吗?小三有家庭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


·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一、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假药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处罚标准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


·民事作伪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债务纠纷的民事案件,有些不怀好心的人想在其中获得利益,于是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做了伪证。其实民事作伪证是要接受法律惩罚的,民事诉讼伪证......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
      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效力如何?已经备案了的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成立......


·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